第十九, 二十屆理事長

徐錦峰

總會長的話- 迎接創立四十週年,繼往開來

本會創立於1980年,明(109)年即將步入四十週年紀念。回顧這三十餘年以來,歷經歷屆總會理事長的運籌帷幄,理監事的積極參與﹔各分會理事長、理監事,暨全體會兄會友的熱忱投入,以及顧問的慷慨解囊,始克有成。茲謹代表本會,感謝大家的參與與投入,謹致謝忱。 

        隨著社會結構急遽的變遷,以及助人服務專業化的要求,本會亟需在組織、人員、服務,以及責信等多方面,做多方面的改革。尤其本會會兄會姊,來自社會各行業,以及各階層,不免對於助人專業理念的認知不同,助人的專業價值觀,甚至參與非政府組織的參與動機也有很大差異。因此,總會未來將著重會兄會姊的專業精神的培養,以及專業知識與技巧的訓練,尤其我們所接觸的對象,以偏差或曝險少年為主要服務對象﹔所服務的機關,涵蓋法院、警察機關、少年輔導委員會、監所,以及社會局(處)。所以說,我們有責任對外保持良好的社會形象,對內保持良好的社會責信。由此可見,本會在準備迎接創立四十週年的慶祝活動之前,如何繼往開來,為服務現熱心,為少年付愛心,為工作盡責任,為會務爭榮譽,纔是我們信守不渝的專業信條。 

        未來本會將著重志工的培訓、服務中心的設置、法律常識與反毒教育的宣導、第三、第四級毒品的後追,少年課後照顧與正當休閒活動的倡導,以及各會間之會務觀摩與會兄會姊的聯誼,冀期匯聚成一股正向力量,移風易俗,為少年謀求最大福祉,是所至盼!





 




總會長:徐錦鋒 先生 簡歷
一、現職
1.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觀護協會理事長。
2.私立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兼任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3.桃園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
4.兒童權利公約聯盟成員。

二、學術與實務專長領域
1.少年福利服務。
2.司法社會工作。
3.法律與社會工作。
4.少年犯罪與觀護制度。
5.兒童少年問題與處遇。

三、學歷
1.中央警察大學正科四十期犯罪防治學系法學士。
2.私立中國文化大學兒福研究所理碩士。
3.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法學博士。

四、主要經歷
1.曾任台灣台北、士林、板橋、花蓮等地方法院主任觀護人。 
2.曾任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3.曾任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委員。
4.曾任內政部兒童局兒童委員、衛福部社家署兒童委員。
6.財團法人台北市松陽基金會執行長、常務董事。

五、任用資格
1.64年警察乙種特考及格。
2.67年司法乙種特考及格。
3.政治大學附屬公務人員法制班第九期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