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協會

本會成立於民國六十九年四月十三日,宗旨在「結合社會力量,貢獻智能,研究觀護學術,宏揚觀護制度,推展觀護事業;協助政府輔導青少年,促進安和樂利之社會建設與福利;參加國際有關觀護制度之交流活動」。

本會係由各級學校老師、法院及檢察署觀護人、榮譽觀護人及少年輔導志工等專業人員及宗教、工商企業等熱心關懷青少年之人士,所組成之全國唯一專業性社會服務社團、現有會員逾五千人。

本會會務主要工作項目包括:

一、辦理「輔導工作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以鼓勵默默犧牲奉獻於青少年輔導工作之績優人員〈自民國六十九年起至八十九年共辦理二十一屆〉。
二、辦理「親職教育模範」選拔及表揚活動,以鼓勵克盡教職,管教有方,化莠為良,使子弟改過遷善後有優異表現,親職教育之實踐及推展,有卓著聲譽、貢獻而足為表率模範者〈自民國七十年起至
  八十九年共辦理二十屆〉。

三、配合政府政策辦理有關犯罪防制或青少年輔導之學術研究會議。
四、舉辦各項青少年休閒輔導及育樂活動,協助青少年建立正確之休閒活動觀念,並促進其正常發展。
五、推展親子活動及親職教育,以倡導社會重視家庭教育。
六、辦理「關心青少年系列活動」─包括學術研討會、座談、徵文比賽及演唱會等,以呼籲社會各界共同來重視及推展青少年活動。
七、接受各地方法院及地方法院檢察署之委託,執行保護管束及更生保護個案輔導工作,輔導工作之對象包括少年及成年

源起與沿革
觀護協會



台灣由於工商業發達,社會結構急遽變遷,使得少年犯罪與非行問題日趨嚴重,不但量的增加,罪質也惡化,對於社會治安構成嚴重之威脅。探究其原因,可謂極為錯綜複雜,而非單純由於某一因素所形成,亦可說是社會失調之一種現象,是以如何預防犯罪或非行的發生或防止其再犯,應是社會整體之責任。司法單位設置「觀護人」,職司保護管束之工作,然人力、物力、財力畢竟有限,觀護人員額不足,因此非結合社會全體之力量,共同擔負起此一艱鉅之任務,是無法克竟全功的。所以該會乃結合社會各界之力量,協助政府推展觀護制度,輔導青少年,使不因一時之失誤而墜入不復之境。對青少年自新向上的鼓勵與協助,對國家社會安定秩序的建設,著有貢獻。

 

經過四十餘年之發展,目前本會除設有總會外,另有團體會員計有社團法人基隆市觀護協會、宜蘭縣觀護協會、台北市少年觀護協會、新北市觀護協會、桃園市觀護協會、新竹區觀護協會、苗栗縣觀護協會、台中市觀護協會、社團法人南投縣少年觀護協會、社團法人彰化縣觀護協會、社團法人雲林縣觀護協會、嘉義市觀護協會、社團法人台南市觀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觀護協會、屏東縣觀護協會、社團法人台東縣少年觀護協會、澎湖縣觀護協會等十七個。其中,新北市觀護協會另有新北市板橋觀護協會、社團法人新北市鶯歌觀護協會、新北市三蘆觀護協會、社團法人新北市三峽觀護協會、新北市雙和觀護協會等五個協會。

宗旨與任務

一、奉行中華民國憲法以「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為最高指導原 則。
二、結合社會力量、貢獻智能、研究觀護學術,宏揚觀護制度,推展觀護事業。
三、協助政府輔導青少年,促進安和樂利之社會建設與福利。
四、參加國際有關觀護制度之交流活動。


˙ 協會任務

一、闡述觀護理論
二、研討觀護輔導技術。
三、協助政府推展觀護制度。
四、蒐集各國有關觀護制度資料。
五、結合社會資源促進社會福利。
六、保護青少年及防制青少年犯罪。
七、配合觀護制度推行親職教育。
八、觀護制度之國際交流與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