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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題綱
名詞定義
一、「少童法代」或「少年法代」
二、少年非行
壹、前言
一、重視強制親職教育的不變趨勢
二、少年非行原因的再省思
三、正視親職教育的重要
貳、實施強制親職教育的理論基礎
一、國家親權責任
二、強化社會化行為
三、強化道德行為
四、強化自我控制
參、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強制親職教育的立法演進
一、少年法制對非行少年及少年法代之處理方式
二、民國五十一年與六十五年的《少年事件處理法》
三、民國八十六年版《少年事件處理法》強制親職教育之立法
肆、強制親職教育輔導的推動與執行
一、少年調查官於強制親職教育中的角色
二、親職教育的實施經驗與結果
伍、《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四條之探討(代結論)
一、執法目的在提高少年法代保護教養義務之意識
二、執法目標在去除少年成長家庭中的病態因素
三、強制親職教育輔導時數宜參酌家長管教現況而調整
陸、對《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四條之建議
一、強制親職教育執行上可突破之處
二、強制親職教育執行上可修法之處
柒、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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