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親職教育在少年福利暨司法保護推行成效的檢討與展望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 曹光文

本文題綱
名詞定義
  一、「少童法代」或「少年法代」
  二、少年非行
壹、前言
  一、重視強制親職教育的不變趨勢
  二、少年非行原因的再省思
  三、正視親職教育的重要
貳、實施強制親職教育的理論基礎
  一、國家親權責任
  二、強化社會化行為
  三、強化道德行為
  四、強化自我控制
參、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強制親職教育的立法演進
  一、少年法制對非行少年及少年法代之處理方式
  二、民國五十一年與六十五年的《少年事件處理法》
  三、民國八十六年版《少年事件處理法》強制親職教育之立法
肆、強制親職教育輔導的推動與執行
  一、少年調查官於強制親職教育中的角色
  二、親職教育的實施經驗與結果
伍、《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四條之探討(代結論)
  一、執法目的在提高少年法代保護教養義務之意識
  二、執法目標在去除少年成長家庭中的病態因素
  三、強制親職教育輔導時數宜參酌家長管教現況而調整
陸、對《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四條之建議
  一、強制親職教育執行上可突破之處
  二、強制親職教育執行上可修法之處
柒、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