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定義 一、「少童法代」或「少年法代」 生活中扮演照顧、管理、輔導少年或兒童的角色者甚多,我國法律中為求含括各種類型,對此一角色的用語也呈現許多名稱(詳見表一),其中《少年福利法》用詞使用「父母、養父或與監護人」較為統一,至於表一所列之對象是否都屬於強制親職教育輔導的對象不無疑義,不過,本文以「親職教育」之文意並為求文章簡捷通順,將屬於強制親職教育之對象,以「少童法代」(包含少年與兒童)或「少年法代」(僅針對少年)稱之。